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确保后置审批事项精准对接、高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时登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登录地址: https://59.207.104.21/),认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后置审批事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认真核对信息内容,确保准确无误。对存在疑问的信息,请及时与市场监管局联系沟通。
三、各单位机构管理员如需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中增设、管理单位其他用户,请完整填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管理员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政务大数据中心南门(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窗口),收件人:张岚奇 0375-2692006;需要操作手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请联系收件人或登录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scjgj.pds.gov.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管理员备案表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双告知操作手册》
3、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
2024 年 8 月 20 日
附件:1、《国家企业信息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管理员备案表》.xls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双告知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