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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进行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快抓紧时间

 还没有进行年报公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注意了!2020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将于本月30日结束,请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完成年报公示,以免因未报送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自身信用及正常运营带来不良影响。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平顶山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2020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时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2021年6月30日截止。

 

 市场主体未按照规定期限如实进行年报公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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